按我校《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石院教〔2007138),对参加考试学生的纪律要求及违纪、作弊认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考生纪律

(一)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不准入场,视为旷考,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允许交卷出场;

(二)考生凭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制发的《石家庄铁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试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检查。不带考试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要求就座;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按时交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

(五)考场内不准谈话,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可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

(六)闭卷考试时,只准带没有文字存储、传输功能的文具入座,其它物品不得带入;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视为违反考场纪律: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未经许可,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即为作弊:

(一)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伪造证件、证明及其它材料取得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四)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五)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阅卷教师认定答卷答案雷同的;

(八)其他情况经监考人员认定属作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