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精神,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24年6月21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后学费标准自2025级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1.函授专科起点本科
文科类专业155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1950元/年·生。
2.函授高中起点本科
文科类专业155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195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