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16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和《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冀教考自﹝2015﹞20号),并结合我校自学考试工作实际,2016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实施方案确定如下:
一、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考核时间
2016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安排在3月10日至11日,考生于3月4日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点击“自学考试”→“自考通知”→“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表”)。
(二)考核实施程序
1.完成报名并交费的考生,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实践课程的题目和要求(点击“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按要求完成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或准备相关实验资料,并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到校参加考核。
2.申请毕业论文(设计)考核的考生,按以下流程参加考核:
(1)考生应根据考核大纲的要求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参考范围,提出选题申请,并于2015年12月9日至15日将《选题申请表》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列题。
注:①考生在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的主题和《选题申请表》word文档的文件名应设置为“准考证号-考生姓名-考核年度-选题申请表”,例如:“016612000001-张三-2016S-选题申请表”。
②各专业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材料的电子邮箱如下:
国际经济与管理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
工程造价管理专业:
鉴于工程造价管理专业考生较多,因此设置了16个电子邮箱进行分组评审。该专业考生务必于12月5日在公布的“2016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报名交费信息列表”中查询本人所指定的电子邮箱。
③指导教师对考生提交的《选题申请表》进行审查,填写《选题审批表》并反馈给考生。
(2)考生须按照指导教师的审批意见及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样本撰写论文,并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相应栏目内填写指导教师的姓名、职称、承担指导任务单位等信息。
(3)考生须于2月25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评审,指导教师于3月6日前反馈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与修改意见。
注:毕业论文(设计)word文档的文件名应设置为“准考证号-考生姓名-考核年度-毕业论文”,例如:“016612000001-张三-2016S-毕业论文”。
(4)考生须按照指导教师的评审意见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5)考生须按要求装订(胶装)毕业论文(设计),并在规定时间携带毕业论文(设计)、本人身份证到校参加答辩。
(6)答辩结束后,考生须提交(胶装)毕业论文(设计)1本及答辩记录。未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或答辩记录的,成绩记0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5月18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成绩。
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联系电话:0311-87935188
(三)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内春晖楼307室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15年12月5日